临河区委 政府印发《临河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府责任、市府标准、市府担当、市府效率落地见效,确保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在前、做表率,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巴彦淖尔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涉企政务服务
推进企业照后减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注销压减为20个工作日,对注销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招标服务以及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用暖、用网、用工、办税等其他涉企事项严格按照《巴彦淖尔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精简后的流程及要件,实行限时办理。凡在企业开办、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限时办结的审批事项,均由该部门(单位)“一把手”亲自帮办,并代办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的审批事项,直至企业开工、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林草分局等,相关公共服务企业
二、提供对企精准服务
全面加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等提供“多对一”“一对一”服务,靶向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对个例问题实行“一企一策”,组织专人对接服务,尽快解决。为新招商落户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推行代办帮办服务,缩短项目落地、开工、投产时间;针对重点产业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区政府成立代办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供从工程建设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咨询和代办服务。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工作专班、服务企业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局、区水利局、区园区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林草分局等,相关公共服务企业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清理乱收费、不合理收费和第三方截留等行为。执行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禁止非法新设立保证金项目。加大对认证机构监管力度,督促合理收费,提升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规范中介收费,坚决取消违法违规收费。加强对教育、医疗、通信、金融、供水供电供暖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全面开放线上失业登记,取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限制,凭身份证或社保卡线上即可申报失业保险待遇。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工信局、区人社局等
四、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涉企日常监管均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面实行预先告知、首违不罚、告知承诺、限期整改等措施。在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领域深入推广“先服务后执法”工作机制,在依法履职中体现部门主动作为。各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督促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工作,统一执法标准,助力企业成长。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工作专班、执法司法工作专班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等,各综合行政执法单位
五、推动政策兑现落实
对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项目停工停产情况及原因进行全面梳理并形成清单台账,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定解决和帮扶方案,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对招商引资政策未兑现未落实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分析原因、形成清单台账,逐项研究推动清理解决。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中心等
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依法惩治和打击各类侵犯企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严格履行涉企资金账户冻结审核审批程序,严禁超期限、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流程,对重大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执行。推进合同纠纷案件繁简分流,推行减交、缓交、退还诉讼费等举措,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清理涉企法律诉讼积案,2021年“挂案”数、“积案”数同比下降50%以上,2022年起保持低位运行。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提升合同执行效率、效果,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严厉打击金融“逃废债”行为,防止因个案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提升涉企法律服务水平,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提高法律咨询和法律解决方案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执法司法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等
七、提高生产生活便利性
完善临河行政区域内各类园区配套功能,以产业集聚建设推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加快由单一的生产型向综合型转型。加快补齐区现代农畜产品物流园区水、电、汽、暖以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协同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提高园区住宿、交通、生活、休闲、商业等设施便利性,不断满足务工人员及随行家属日常生活需求。全力推进高铁、铁路物流中心建设,综合考虑铁路、公路、航空衔接布局,积极谋划国际商贸物流、进口原料落地加工、“天赋河套”农产品出口等产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使高铁经济成为辐射带动产业聚集、实现产业配套化系统化、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引擎。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普职融通教育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吸引力,实施人才引育计划,在落户、税收、住房福利、津贴补贴、医疗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激励。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园区服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分局等,区城投公司、相关公共服务企业
八、构建常态化服务推进机制
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区党政领导牵头的办公室、政务服务、执法司法、激励干部、政策宣教、引导教育企业、执纪监督等工作专班,出台相关细化配套措施,全力抓好各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由区委书记任总指挥的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项目指挥部,实行区领导包联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制度,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实施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抽调专人组建办公室并实体化运转,全力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常态化的保障和支持。
牵头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服务企业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服务企业项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