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支部委员会 关于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报
按照巴彦淖尔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8日至9月21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五原县交管大队开展了提级巡察。10月29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五原县交管大队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反馈的22大项4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7个,取得阶段性成效2个;制定整改措施60条,已完成整改措施60条。推进整改中,健全完善制度18项,追责问责37人次,开展专项整治2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方面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扎实。
整改进展:大队制定《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五原县大队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会及其他重要会议为载体,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明确“第一议题”必须置于各级党组织学习会议议程第一项,支部书记和各党小组组长要加强督导检查,防止“走过场”,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常态化落实,取得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
一是2023年至今未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若干措施。
整改进展:大队政工办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将“枫桥经验”纳入民辅警年度教育学习内容中,从2024年12月份开始,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集中学习,1次自学,落实学习内容,注重学习方法,讲究学习效果,加强督促检查,完善考核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矛盾调解和纠纷解决机制长期不更新。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2月,在县司法局牵头组织下,大队聘用五原县法院退休职工赵志刚、司法局退休人员杨玉华组成新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通过专业的责任认定和灵活的调解过程,调解委员会为交通事故纠纷提供了高效、低成本的解决途径。自委员会成立以来,共调解人员伤亡交通事故15起,在提升当事人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在事故处理中队、调解委员会粘贴司法诉讼程序须知,并向当事人进行讲解。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责任意识淡薄,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大队已于2024年10月重新修订《五原交管大队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杨勇已于2021年10月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2021年至2024年积压的57起醉驾案件,已于2025年2月前全部移送起诉。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不力。
一是执法不公正、不严格。
整改进展:大队已于2024年10月制定《五原交管大队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五原交管大队案件案卷管理制度》。大队已于2024年10月给予机场中队负责人窦建华全队通报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执法记录仪未开启。
整改进展:大队已于2024年10月重新修订《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对于2024年4月机场中队秦旭、2024年5月隆镇中队郑超、贾政勇、刘玉飞未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行为大队已于2024年10月给予全队通报批评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2024年4月复兴中队4名民辅警在查处酒驾工作中,警车违停导致私家车剐蹭。
整改进展:大队已于2024年10月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2024年4月复兴中队冯腾飞、杨永利、郭兆勇、斯庆白彦大队已于2024年10月给予全队通报批评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制度缺失,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公安交管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队已于2024年10月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自查活动。对正在办理的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有涉案财物的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清理。经自查,五原交管大队不存在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二是已于2024年10月制定《五原交管大队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确定案管中队为涉案财物管理部门,从涉案财物的登记、移交、管理、处置作出明确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落实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差距。
一是执行“申请材料四个减免”不到位。
整改进展:大队车管所已于2024年10月安排张晓东、雷鸣、全月星三人为车辆查验和免费拆卸、安装牌照人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延伸乡村交管服务工作有差距。
整改进展:深入乡镇为群众办理摩托车新车登记业务硬件条件和网络无法满足,目前已在大队车管分所、鹏腾服务站、远通服务站、恒通服务站、大德通服务站办理,能够满足群众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7.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彻底。
一是解决信访事项不到位。
整改进展:目前,已由公安局牵头,纳入“五原县公安局平安城市指挥监控项目”,完成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增设和维护的招投标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已由公安局牵头,纳入“五原县公安局平安城市指挥监控项目”,完成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增设和维护的招投标工作。
二是公共安全保障不到位。
整改进展:目前,已由公安局牵头,纳入“五原县公安局平安城市指挥监控项目”,完成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增设和维护的招投标工作。2024年在五原县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五原县交管大队对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开展实地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对交通信号灯通行时间进行科学调整,主要针对交通信号灯不能正常显示、数字跳动不畅、信号灯不亮等问题进行维修、更换,同时对不合理的信号灯配时进行调整,使信号灯设备正常、持续、稳定运行。目前,截止2025年1月共更新检修维护31处路口、131套红绿灯,通过增设红绿灯交通安全设施,大力提高了道路安全系数和通行效率,同时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8.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不到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差距。
一是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屡增不减。
整改进展:大队根据交管局、交管支队的部署,结合辖区实际,严格落实“逢五逢十”、“夏季行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重点工作部署,每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都相互衔接、相互穿插,时间上不留空档,在全县形成了严管交通长抓不懈的势头,极大地震慑了交通违法。2024年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大队共查获酒驾196起,醉驾84起,实现了道路管控进一步强化、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秩序明显改善的目标。2024年五原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33起,其中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2126起,同比下降6.92%,一般以上交通事故7起,同比下降22.22%。因成绩突出,大队被自治区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1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2023年交通安全社会面宣传排名末位。
整改进展:大队改变以往宣传氛围不浓、先期提示引导不足的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宣传曝光,正确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驾驶意识。一是执勤民警对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驾驶人认清酒驾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影响一片”的效果。二是宣传民警深入辖区饭店、餐馆、KTV等易发生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场所设置明显提示牌、发放警示卡,提醒机动车驾驶人不要酒后驾车,并鼓励群众举报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七进”70余次,每月在辖区各行政村村委会、村庄入口、农牧区学校等关键点位更新并维护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及警示提示牌,通过粘贴拒绝酒驾海报、发放桌签、倡议书、提示贴、桌贴、宣传页等形式,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四是加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设置行政村“一栏一标语”117处;五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矩阵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微信、微博共计发布宣传信息15条,今日头条共计发布45条,短视频(抖音、快手)发布20余条。中央、自治区、市级等各级新闻媒体发布宣传信息80余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9.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缺乏忧患意识。
一是基础交通设施存在隐患。
整改进展:目前,已由公安局牵头,纳入“五原县公安局平安城市指挥监控项目”,完成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增设和维护的招投标工作。目前,19处损坏监控设备已完成维修13处,其余6处纳入“五原县公安局平安城市指挥监控项目”范围内。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县公安局于2025年全面完成城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增设、维护工作。
二是交通安全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大队秩序部门已再次向县教育局下发整改函,要求尽快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目前已对团结路四中、一完小路段门前标线进行重新施划。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突出。
整改进展:2021年余留的14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毕。2024年已向县交通局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目前已整改完成60处。
大队安排专人对311省道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为路勤中队配发剪树剪刀,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标志牌被树木遮挡安全隐患立即清除。目前,已在311省道380KM、363KM增设信号灯2处,增设电子警察1处,增设支路哨兵10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0.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严。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民辅警监管不力。
整改进展:一是辅警张帅交通事故后,大队已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辞退张帅,张帅交通事故按照程序正常处理。二是对于2021年10月30日,五原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在疫情防控城南堵卡点现场督察时,发现辅警刘印存在不按规定着装和消极履职问题。大队已对辅警刘印暂做出停止执行职务1个月,时间自2021年11月1日至12月1日。停职期满后在大队全体民辅警大会作检查,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留用察看期3个月,以观后效的处理决定。三是窦某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超期导致信访人多次越级上访的案件包案责任人董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监督责任缺失,警示教育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政工办收集汇总2021年以来大队所有违纪案例汇编成册,由政工办纳入2024年警示教育课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班子“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已于2024年10月重新修订《五原交管大队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明确支部书记抓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支部委员“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二是于2024年11月开展集中学习。三是大队党支部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一岗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分管部门、中队出现违纪违法事件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从重追究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1.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聘用临时工、部分重大支出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
整改进展:一是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已于2024年10月重新修订《五原交管大队“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制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支部议事规则,对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会集体讨论,充分研究,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做到“应议必议、议出成果”,切实发挥好支部把方向、管全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重点业务岗位苑某的工资发放方式报请支队后研究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已于2024年10月完善《五原县交管大队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大队支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大队支部每季度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把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经大队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对心得体会代抄代写的郭田、付杰、范文博、何飞、常韶轩、董亮、张小牛7人和内容高度雷同的刘家伟、高敏、刘变、雷舒羽、杨智、范文博、李素荣、李旭、蔺元亮、高晓漾、石英、李梦瑶、李文正、刘秉昕、乔庭、张晨芳、袁月霞、邵志强、袁超19人给予全队通报批评处理,以作警示。加强民辅警的培训教育,做好机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由大队领导、政工部门担任审核职责,通过“事前”与“事后”监督相结合,避免自查自纠走过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3.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教育,对财务凭证进行了全面梳理,严格执行财务保障相关制度,按照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支队相关部门领导逐步审核的流程,进一步严格审核把关。2022年5月五原大队成为报账单位后,在无上述情况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发放加班费。
整改进展:2022年5月五原大队成为报账单位后,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负责各大队财务工作。2021年以后再无此类事件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4.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目前每个违法业务处理窗口均已配备查验证件真伪的扫码枪、高拍仪(人脸识别系统),对每一笔违法业务均进行认真核查处理。网络故障已联系网络公司及支队、大队两级的网络技术员,查清网络系统故障,修复漏洞,恢复网络。70岁外地群众已为他安排专场考试,并已更换驾驶证。经大队研究,给予执勤时态度生冷硬,导致当事人不满,引发矛盾的付杰、霍文杰批评教育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5.三务公开不到位。
一是五原交管大队三务公开实施方案2018年至今未更新,未按照方案开展公开工作,无分管领导审核审批表,三务公开栏破损、陈旧,无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
整改进展:已制定完善《五原县交管大队三务公开制度》,办公室、政工办、财务、窗口部门正在准备相关公开资料,经大队支部会议研究后向社会全面公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违法业务处理大厅、车管业务大厅作为服务群众的窗口,政务未公开。
整改进展:违法处理大厅、车管分所、事故处理中队等窗口部门正在收集、整理相关公开资料,经大队支部会议研究后按照公开时限由办公室全面向社会面公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
16.组织生活不严肃。
一是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加强审阅,严格把关。实行三级负责制,支部书记对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对各党小组组长,各党小组组长对组内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杜绝材料雷同、抄袭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2021年至2024年组织生活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均为工作建议,未达到“红脸出汗”。
整改进展: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通过深化学习,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做好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梳理检视问题”各个环节,对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从严合身把关。检查剖析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积极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改进措施。要见人见事,对没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没有具体事例、避重就轻、讲问题绕圈子、剖析原因蜻蜓点水、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不具体实在的对照检查材料一律退回要求重写或修改,直到过关为止。坚决克服过去“先表扬后提意见建议”的 旧习惯,通过十足的“辣味”,达到“红脸出汗”、“洗澡治病”的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2019年至2023年民主评议党员未开展。
整改进展: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要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参加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7.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车管所、指挥中心、路勤中队等重点岗位长期不调整。
整改进展:已于2024年10月制定《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五原县大队重点岗位民警(辅警)交流轮岗管理制度》,分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结合工作实际,支部讨论研究对统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有计划的开展交流,加大敏感部门、重点岗位干部交流力度,对大队副科级以下干部及民警(辅警)的工作岗位在各部门、各中队之间进行调整。科级干部建议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统筹考虑进行交流。目前已将干部调整报告上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待支队审批后,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待支队批复后对人员进行调整。2025年6月前完成整改。
二是市公安局下发调整干部任职文件后未到岗。
整改进展:目前已将干部调整报告上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待支队审批后,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2025年6月前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待支队批复后对人员进行调整。
18.警务人员思想政治学习不重视。
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到位。
整改进展:已于2024年10月增加2024年年度学习内容,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内容,年度学习计划由政工办制定后报大队领导审批后实施,增强学习内容与实际业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2023年9月13日至26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组织全市交管系统参加厅交管局举办的廉政知识网上竞答活动,五原交管大队整体参学率不足60%。三是2024年1月“交警网校”《有效应对网络舆情教育培训》中,五原交管大队65人未参加培训,覆盖培训率仅59.2%。
整改进展:为确保教育整顿全覆盖、无遗漏,大队对在职在岗人员,严格实行集中学习点名制,因执勤未参学人员事后及时补课学习。对于长期生病的民警,采取送学上门、定期回访督学等方式抓实学习教育。通过“送学上门”,提高学习教育覆盖面,做到教育整顿不漏一人,无盲区,全覆盖。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9.支委会、队委会混淆。
一是党支部议事规则不明确。
整改进展:修订完善《五原交管大队支部会议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办公会议制度》,严格遵守支部议事原则和召开队务会程序要求,及时纠正党务政务部分的情况,严肃会议纪律,规范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支委、队委职务界限不清晰。
整改进展:由政工部门重新制作组织机构图,并明确标清支部委员、大队领导班子各自的职责、权利和责任,并在下一次支部会议中集中宣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0.“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支委会次数未达到要求。二是支部党员大会次数未达到要求。三是党小组学习不认真。
整改进展:制定《五原县交管大队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明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会议,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制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是2023年9月党支部记录人调整,至今“三会一课”记录缺失。
整改进展:明确支部委员宋健为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党课记录人,各党小组会议由组长或指定专人记录。强化记录人员岗位责任,做到规范完整记录三会一课过程,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1.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不严谨。
整改进展:大队支部高度重视,确定政工办为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按照五原县公安局党委印发的《五原县公安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夯实公安党建基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22.聚焦巡察、审计整改问题不彻底,存在边改边犯。
一是基层支部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进展:一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着重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的再学习、再认识、再教育,坚决强化管党治党的担当作为,坚决破除“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二是切实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交管中心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重视程度,强化角色定位,引导支部书记牢固树立抓党建“主业”意识和发挥大队党务工作者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党建业务学习,着力解决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存在对党建工作被动应付,组织不力,抓得不紧问题,增强大队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整改进展: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巡察工作制度学习,充分认识巡查工作重要性,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二是健全制度。研究制定《五原公安交管大队财务管理规定》,加强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各项公安交通管理任务的顺利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238907;电子邮箱:wyxjjdd@163.com。
中共五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支部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