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 “五一”假期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准确研判形势,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各环节。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场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抓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
二、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一)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
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的风险隐患。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监督检查,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规给予处罚。同时,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做好围挡设置、定期洒水、覆盖物料土方等工作,保障现场安全、环保、有序,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管理
加强对城镇供气、供水、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城市公园等设施运行状况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各类设施安全运转。城镇燃气方面,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用户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防范化解用户端安全风险隐患;供排水与污水处理方面,督促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保障供排水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公园管理方面,全面加强游乐、服务和健身等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明确警示标识,严禁带故障运行。
(三)加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监管
持续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城市低洼、老旧房屋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要及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暂时无法整改的,务必落实专人监控与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加强对既有建筑装修改造行为的监管,严禁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确保管控到位,隐患动态清零。
(四)扎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施工场所动火及电焊作业管理,配足灭火器材,规范易燃材料存放,工地宿舍禁明火及大功率电器;在建项目要落实消防责任制与值班制度,高空作业时清理下方可燃物,加强临建及危化品管理,禁设影响逃生栅栏;持续开展电动车全链条整治行动,指导物业企业按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管理和消防安全防范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防火宣传和电动自行车有序充电、停放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
三、严格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五一”假期期间,务必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密切关注恶劣天气预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应急演练,做到应急力量前置。